湖科党发〔2021〕37号
关于成立党委审计委员会的通知
党群各部门、附属二医院(临床医学院)党委、各党总支,行政各处(室)、各教学院、科研机构、直属单位、附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加强党委对学校审计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保障和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党委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成人员
主 任:闫英姿 党委书记
吴基良 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主任:张 廷 党委副书记
方立清 纪委书记
成 员: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工会、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管理处、科研处、审计处主要负责人。
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处,办公室主任由审计处处长兼任。
二、 相关职责
1.研究决定并组织实施在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部署和要求;
2.负责学校内部审计的总体布局、顶层设计和重大工作统筹协调,为审计工作提供有力指导和保障,督促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建设项目工程审计等工作的整体推进,促进审计监督在学校监督体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3.审议学校审计发展规划、审计监督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以及审计年度工作计划;
4.审议学校重要的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运用、审计整改等审计监督重大事项;
5.研究提出加强审计机构和审计队伍建设意见;
6.审议决策学校审计监督其他重要事项。
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由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安排。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1年7月16日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