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审计厅印发《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指导全省各级内审机构全面有效履行职责、提升内部审计监督效能,促进各级审计机关加强对内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要点》首先明确,坚持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审计工作的政治属性。各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党组织、董事会(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体制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确保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内部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
《要点》指出,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是促进本单位实现目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反腐倡廉。内部审计机构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作为首要标准,把实事求是作为基本遵循,把开拓创新作为根本动力,把提升成果层次作为关键路径,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重要保障。
《要点》要求,内部审计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全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等,统筹安排工作计划,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经济责任、本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重大建设项目提质增效等五方面开展内部审计,有效发挥职能作用,服务改革发展。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和程序,加大容错纠错实践力度。
为激活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全面履行职责,推动内部审计从“有没有”向“优不优”转变,打造内部审计精品工程,《要点》首次提出开展内部审计“六个一”试点单位创建活动,从机构设置、工作机制、队伍建设、流程规范、信息化建设、沟通协作等六个方面开展综合评价,并印发了“六个一”创建办法。
《要点》还就推进形成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体系、内部审计统计调查、统筹利用内部审计力量、推进内部审计成果运用和共享、加强内部审计人员培训等工作进行了明确。
根据《要点》安排,各级审计机关将采取日常监督、结合审计项目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质量等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并将内部审计工作落实、实施效果纳入国家审计监督和评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