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在一笔往来资金背后的秘密
【时间:2017年04月15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字号:大中小】
宜城市审计局 张燕
2017年4月,宜城市审计局在部门预算审计中,通过一笔应收帐款,发现某单位违规办公司、私设“小金库”等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在今年的部门预算审计中,在审计A单位账目时,发现该单位账目收支都比较规范,支出数额比一般同类级别的单位要小很多,连一些部门中存在的常规问题都没有,收入支出都中规中矩。往往是这种情况,更引起审计人员的警觉。审计人员又反复查阅了所有的收支单据,收获并不大,单位上的往来资金也很直观,只有一笔以前年度发生的应收帐款10万元,于是找来会计人员了解情况,会计人员回答是借给B公司的。再问B公司和他们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借,会计人员支支吾吾半天答不上话。凭借审计人员的职业敏感,感觉此笔借款背后应该有什么隐藏的问题。
紧接着审计人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B公司的相关信息,发现法人代表是A单位的临时聘用人员,企业注册资本恰巧为10万元,审计组再次找来会计人员,在这些巧合面前,会计人员承认B公司是属于他们的下属单位,应收帐款上的10万元是借给B企业的注册资本。审计组当即要求查阅B公司2016年的会计帐目,当看见B公司把帐都拿过来的时候,全部都是“包包帐”。面对一包一包的票据,审计人员只能又一张一张的登记收支。
经审计,B公司2016年收入95.63万元,其中68.17万元都是从各个行政事业单位收的钱,标准从3000元到30000元不等。审计人员立马打电话咨询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都说是给B公司的信息费,其实就是“化缘”的钱。于是,事实的真相浮出水面,随着中央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进,各行政事业单位违规收费都得以规范和制止,非税收入管理部门为了从源头上规范收费行为,也不再为没有收费项目的单位提供收费票据。这样,A单位就成立了B公司,B公司的法人是A单位的临时聘用人员,没有具体工作人员,只是以B公司的名义在国地税取得发票提供给相关被收费单位。B公司支出也都用作A单位人员工资奖金、招待费、燃料费、差旅费等。没设专职会计,所有的收支条据都由一人保管。目前,此问题已经移交给当地纪检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