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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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公 告(审通〔2021〕1 号)

发布人:审计处发表时间:2021-10-11点击:



 

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0月12日开始,对学校办公室主体办原主任徐启刚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期间为2018年4月至2020年3月。

在审计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审计处联系,或将意见、建议投入意见箱。

联系电话:8338011,意见箱设在行政楼二楼大厅收发柜旁。

 

计 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