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审计处发表时间:2019-11-21点击:次
校内各单位:
7月7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11月14日,党委常委会学习传达了规定精神。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一定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该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我校今后对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将参照该规定。学校审计处正在组织对校内处级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行修改。该规定全文已在本站“政策法规”栏目刊出,并在“下载专区”提供了原文下载。请大家前往下载或阅读。
审计处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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