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审计规章制度

关于印发《湖北科技学院二级单位主要领导

发布人:审计处发表时间:2024-03-05点击:

 

湖科发〔202227

 

关于印发《湖北科技学院二级单位主要领导

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重要风险提示清单》的

通  知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湖北科技学院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重要风险提示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科Seal技学院

20221128


湖北科技学院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干部

履行经济责任重要风险提示清单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推动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切实履职尽责,提高其识别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湖北科技学院校内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规定,结合近年来上级巡视、审计、专项检查和学校内部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在对学校二级单位管理运行的主要风险点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对照的基础上,制定本清单。

一、领导单位发展方面

(一)落实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情况

1.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落实不到位。在管辖范围内,对党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重大经济方针政策,执行有偏差或明显滞后。对严令禁止事项未及时自查自纠、未整改到位。

(二)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决策部署情况

2.学校党委行政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未全面落实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未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与部署,未融入中心工作,推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不力。缺乏统领本单位发展的规划,发展规划与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核心使命和现实状况脱节,对规划不能完成事项未及时调整。

(三)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

3.决策不规范,执行不到位。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应决策事项未上会决策。对涉及本单位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或决策过程不规范,如:重大经济事项先执行后上会决策;主要领导先发言定调,未广泛征求意见,未经集体讨论;参会决策人数不符合要求;无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无参会人员签字,会议记录采用活页形式等。决策议题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缺乏有效的执行督促机制。

4.决策不合理。决策前可行性论证不充分,决策依据不科学,决策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或损害学校利益,重大事项执行与决策不一致。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北省委“六条意见”情况

5.违规列支公务接待费。同一公务事项接待次数超过规定(一次),以工作餐名义报销招待费,同城接待,公务接待人数及费用超标准,使用高档白酒、食材等。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如:无派出单位公函、接待事前审批单、接待清单;审批单未如实填写,内容填写不全等;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支付。

6.违规列支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未经审批或后补审批,未按照批复的出国(境)行程报销费用,出国(境)中转超过合理期间。学习考察未列明考察人员、考察事项,未附相关合同及费用结算明细。公费出国或国内外学习、考察、调研活动频率异常。

7.违规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违规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维修及保养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未事前审批,维修保养清单不实;燃料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支付。

8.违规列支办公费、印刷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未在学校招标确定的协议供应商处采购,报销时未附清单明细等。

9.违规列支差旅费。未履行事前报备、审批手续,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参加外单位举办收费类培训、会议的出差控制不严格。

10.违规列支会议费。违规在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违规发放纪念品、摆放鲜花水果,违规使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其它高消费娱乐活动等。会议费超范围、超标准、超批复,会议费支出报销无会议通知、审批表、实际与会人员签到表等。

11.违规列支培训费。培训费超范围、超标准、超批复,培训费支出报销无培训通知、审批表、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授课费签收单等。

12.违规新建、改扩建办公用房,超过规定标准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

13.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如:以“加班误餐补贴”“劳保用品”“慰问费”“节假日值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加班费;以评审费、咨询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校内人员劳务费;以办公用品等名义变相发放购物卡、消费券、礼品券、食品券;以现金、购物卡等形式违规发放节日慰问品等。

(五)完善内部治理情况

14.制度体系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未及时建立、修订有关工作制度,个别事项无据可依。制度之间规定不一致,导致运行不畅。未根据学校事业发展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建设。

15.岗位设置不合理,业务流程不完善。岗位职责不清晰、不明确、不饱满,对上岗人员履职情况缺乏监督和考评机制。对于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的情况,不能及时发现纠正。应相互监督或分别履行初审复核职责的岗位职责交叉,如采购与保管、经办与审批、会计核算与复核等不相容岗位未分离。关键岗位流动性弱,出纳等关键岗位长期不轮岗。部分业务流程缺失或不明晰,审批流程执行不到位。

16.管理信息系统缺乏统一规划和衔接。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脱节,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与业务流程、内部控制脱节,未能实现有效整合、衔接和数据共享。

二、直接分管工作方面

(一)按规定履行分管职责情况

17.未按有关规定负责分管领域与事项。党政主要负责人引领带动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分管工作组织推进不到位。新官不理旧账,清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积极、不主动。

(二)在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18.在经济活动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个人有违反廉洁自律准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从政规定行为。

(三)按规定不得直接分管事项落实情况

19.违规干预不直接分管重要事项。如:违规干预职称评定、科研项目评审、绩效奖金发放、资金存放、建设项目、采购、重大项目投资等经济活动。

三、规范管理工作方面

(一)预算与财务管理情况

20.预算管理体制不健全。预算编制资料不充分,预算编制不科学,与事业发展规划不匹配。预算执行不规范,如:超预算或无预算列支财政资金;项目开支预算未按批准用途使用,未专款专用;预算执行率低,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等。预算调整程序不规范,存在先调整后审批的现象。预算绩效管理不完善,未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未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1.收支管理不规范。未实现收支两条线,如:以收入直接冲抵支出;以租金直接冲抵债务;现金坐收坐支;往来款中直接结算收支等。收入不入账,不统一核算,不纳入预算管理,公款私存私放。收支确认不完整、不及时、不准确,合作办学、出租出借、继续教育等收益应收未收或未及时收取,超范围列收列支等。

22.现金管理不规范。库存现金未及时入账,长期存放个人账户。未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现金结存较大。现金收入上缴银行不及时,现金监督管理存在漏洞。

23.资金借支管理缺乏有效监管。个人长期借用资金,逾期未及时收回。大额资金借支未按学校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领导干部同时充当审批人和借支人。借支无领导审批签字,未注明借款时间。

24.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应收及预付款项长期挂账不清理,未将呆账、坏账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及时报批、核销。

25.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岗位设置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如:未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及披露报表;会计科目使用错误;付款单位与往来款核销单位不一致等。财务报销不规范,财务审核不严,如:报销所附原始凭证不齐全,无明细清单、无合同附件等;发票内容不全,无付款单位、无开票日期、无开票单位公章、开票单位公章与税务系统查询购票人不一致等;劳务费领取未签名或签名雷同;以现金发放劳务费,未按要求进行转账支付;报账与实际支出不符,存在重复报账、变通报账、拆分报销等问题。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

(二)资产管理情况

26.固定资产管理不健全。未建立实物管理台账,固定资产申购、验收、领用、移交等手续不全,未及时验收入账,未定期盘点清查,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对转让、报废、报损、对外捐赠的资产未及时核销。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租入房产等固定资产闲置,资产使用效率低。大型仪器设备购置未充分进行可行性论证。进口设备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实验室重复建设,资源共享度不高。特种设备、危化品等管理不严格,安全隐患处理不及时。

27.无形资产管理不规范。无形资产确认不及时、不准确,相关费用支出未计入无形资产核算,对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未定期清查。

28.存货管理不规范。实验耗材、劳保用品等物资未建立实物管理台账或台账信息不完整,无出入库记录、签字审批,保管领用手续不全。未定期盘点清查,账实不符。

29.资产产权权属不清。如:因报建手续不规范等导致无法及时办理土地、房屋产权证;以合作研发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未清晰界定权属状态等。

30.资产出租、出借管理不规范。如:无偿或低价占用学校房产;资产出租未公开招标、未签订合同、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未及时催缴或少收租金;资产出租出借未按规定程序报批报备等。

(三)人力资源管理情况

31.用工不规范。如:单位编制外用工未按规定签订用工合同,或未按人事管理制度要求履行报批报备程序,存在非法用工导致劳务纠纷的风险。

32.劳务酬金发放不规范。如:外部人员劳务费发放无依据或无劳务明细等佐证材料;为不在岗人员计发工资;领导干部违反学校规定在本单位取酬等。

(四)采购与招投标管理情况

33.采购计划不科学,采购不合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科学。达到学校规定起点金额以上的采购申请,市场调研或可行性论证不足,未经有效评审,导致使用效率低,存在损失浪费的现象。

34.采购方式不合规。采购方式不符合相关规定,应招标未招标,应公开招标未公开招标,应集中采购未集中采购,违规将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招标过程中存在采购项目经费上限未经有效审核、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不足、评委不符合要求、投标单位数不足、未对投标人资质有效审核把关等问题。

35.采购流程不规范。未按学校相关规定履行采购审批程序,未附采购申请单,无审签。采购验收不规范,付款审核不严,货物、资金损失或信用受损。招标文件不规范,采购资料不全,未整理归档。

(五)合同管理情况

36.合同签订不规范。达到学校规定必须签订合同的起点金额但未签订合同;未经学校授权签订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未与联合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未按规定程序审批,超越职能范围和职责权限审批或签订合同。合同审批流程中,各审批环节审批人职责权限不清。签订合同时,无授权代表签字,未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无签订合同的日期或合同签订时间倒置。合同条款不完备或违规,如:费用支付条款约定不明确;合同履约保证金比例未统一;合同条款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重签合同,原合同未及时注销等。

37.合同履行不到位,跟踪监管不力。如:超合同金额付款;提前支付质保金及尾款;未依据合同约定及时收取或扣除相关款项,实际收入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合同补充、变更或解除;个别合同或条款未执行,未对合作方违约行为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适时止损。

38.合同管理台账登记不规范。未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合同台账登记内容不完整,无统一连续编号、无签订时间、无经办人、无合同金额、无合同签订方等。

(六)工程管理情况

39.基本建设工程管理不完善。项目前期准备不足,可行性报告存在概算不准、使用功能论证不充分、施工图设计漏项缺项等现象。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论证、设计和招标不同步,导致工程延误严重。建设工程未批先建,工程变更多,未按规定履行变更程序,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未通过消防验收,存在安全隐患。项目档案资料不全,变更单、签证单等资料存在缺号、漏号现象。

40.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擅自改变建设资金来源和用途,不按批复的项目及项目预算执行。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过高,工程超预算,工程结算严重超合同价。

41.基本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已完工建设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资产未及时结转入账。

42.修缮工程管理不规范。项目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如:流程倒置,先施工后审批;工程变更无审批制度,变更结算资料不完整;工程验收单施工单位未签字等。拆分项目规避招标和签订合同,拆分报销房屋设施维修费。材料设备暂估价询价程序不规范。个别维修项目工程管理和造价管理权限未分离。规定金额以下零星维修项目管理不到位。零星维修工程承包方无施工资质。

(七)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继续教育、自考)管理情况

43.办学缺乏有效监管。办学立项审批不严格,未经学校集体研究,合作单位遴选程序不规范,未签订办学协议。合作双方责权利不明确,合作过程缺乏有效监控,学校权益未得到合理保障,甚至损害学校声誉,侵占学校利益。

44.办学收益管理不规范。如:办学收益未纳入统一核算;与利益关联方开展合作办学,合作办学收益不明确或分成方式不合理。

(八)科研管理情况

45.科研课题管理不规范。申报立项论证不充分,重复申报立项。外拨科研经费存在关联交易,审批资料不全。横向课题管理不到位,如无课题立项依据,无课题验收标准等。课题未按时结题,超期科研经费未及时清理。科研项目档案保存不完整。

46.虚构业务套取科研经费。通过虚构购买设备材料、会议培训、提供劳务等业务,套取科研项目资金。

47.通过关联交易套取科研经费。通过购买设备材料、协作费、课题转包等名义,将科研经费转入自己开办或利益相关的公司。

48.设立虚假科研项目。为应付业绩考核,设立虚假横向科研项目或虚增项目经费规模。

49.科研经费使用不规范。未按批复的项目预算或合同约定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费用列支不合理、不真实,如:报销无关人员、无关物品采购、无关差旅等费用;临时工工资发放给项目负责人;学生和临聘人员助研费或科研绩效发放超标准,无参与科研工作的佐证材料。

(九)涉学生利益政策执行情况

50.奖学、助学政策执行不到位。奖学、助学经费提取不足、使用不足、违规使用、评定程序不规范等。

51.收费政策执行不到位。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代收代管经费管理不规范。

(十)绩效工资制度执行和兼职取酬情况

52.超总额、超标准发放绩效工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之外,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53.二级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次分配不规范。如:教学院部分配方案未经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策,分配结果未经有效公示;管理部门吃大锅饭现象普遍,奖优罚劣成效不显著等。

54.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隐瞒兼职情况,院部及内设机构领导人员擅自在外兼职领取薪酬。

(十一)后勤管理情况

55.后勤管理缺乏有效监管。后勤饮食、水电、学生宿舍、绿化环卫、零星维修等相关管理办法不完善,监管不力。

(十二)校属企业管理情况

56.校属企业内部制度体系不健全。未建立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体系。

57.重大交易行为不规范。对外投资、产权变动、收购或处置重大资产等重大行为未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交易过程缺乏监管等。

58.向下属单位转移费用支出。

(十三)附属医院管理情况

59.对附属医院监管不严。

60.附属医院内部制度体系不健全。

(十四)整改落实情况

61.对省委巡视、省厅经责审计、专项检查和校内巡察、内部审计等发现的问题重视不够,落实整改不到位。

 

 

 

 

 

 

 

 

 

 

 

 

 

 

 

 

 

 

 

 

 

 

 

 

 

 

 

 

 

 

 

 

 

 

 

 

 

 

 

 

 

 

 

 

 

湖北科技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211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