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动态
审计动态

新形势下“三公”经费审计思路的探讨

发布人:发表时间:2016-04-12点击:

新形势下“三公”经费审计思路的探讨

来源:中国审计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02-04自中央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来,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不排除某些单位存侥幸心理,通过各种渠道列支“三公”经费,方式方法更加隐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业务招待费混在项目支出中。笔者在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面对账面上列支“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当年预算批复额度,而又无法压缩“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数的情况,往往在项目支出中做文章,把业务招待费和项目评审费、专家接待费混在一起。

二、车辆维修费里藏猫腻。被审计单位的车辆一般都是定点维修,被审计单位与汽修企业形成一种长期合作关系,被审计单位将一些不好处理的费用就以维修费的明义开票报销,形成隐性费用。

三、会议培训费的规定形同虚设。许多单位都制定了会议费培训费的报销标准,但没有认真执行,仍将住宿费、餐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实报实销。

四、因公出国(境)费用混入其他科目中列支。为规避“三公”经费的开支数额过大,某些部门和单位会将出国、出境费用变成外出考察交流的费用;或者实际出国(境)人数比报批的人数多。

五、巧立名目、虚开发票。隐藏“三公”经费的花样繁多,如将“三公”经费开支发票转换成购买办公用品费、单位基建费、材料费、设备购置费等。

针对以上现象,笔者认为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可以找出“三公”经费中不合规的问题。

一、对于业务招待费,要认真逐项审查项目支出的范围和内容,揪出隐藏在项目支出中的隐性“招待费”。主要查看办公室提供的公务接待清单,核实是否有公函,接待对象是否交伙食费,同期是否有专家住宿费;结合往来款,查看相关原始单据,查看是否有应记入本期而未入本期的应付招待费。

二、对于公车购置及运行费,首先关注大额特别是整数燃油费开支,或者有规律性的整数燃油费开支,按汽车行驶里程估算汽油用量是否合理;大额维修开支,关注是否有理赔保险,是否附维修详单,所列维修内容与其他维修单据中所列维修内容是否重复,维修是否定点,维修发票中相关材料是否与所购车辆相符,是否有其他车牌车辆的维修费;获取汽车行驶证,查看车辆运行费是否与车辆固定资产登记单位一致;公车购置方面,查看是否实行政府采购。

三、关于会议培训费。会议费关注是否有会议审批,内容包括:理由,名称,时间,地点,议程,参加人员规模,经费预算等,根据以上内容对会议费进行审计。关于培训费,关注当地政府出台的相关住宿费、餐费的报销标准,培训费发票的内容,特别注意大额住宿费发票,可以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详细的培训费用明细表来核对。

四、关于因公出国(境)。我们首先查看当年经报批的因公出国计划,再与账面报销凭证的出国境时间、人数、名单与计划核对是否相符,是否有不属于本单位的人员。延伸核实旅行社的报价表、日程安排、人数、天数、地点等与账面报销凭证是否相符。

五、关于巧立名目、虚开发票等隐性“三公”经费,可以通过核对预算支出明细的合理性、现场调查等方法来确定“三公”经费的实际金额。

“三公”经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仅靠审计人员的监管是远远不够的,控制“三公消费”根本之举是从强化预算监管入手,深化预算管理制度,细化预算报告。同时建立起公共财政公开制度,让社会来监督。